抄来的项目承包类型简写和含义

工程总承包: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包括
1. 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简称 EPC)/交钥匙总承包(Lump Sum Key,简称 LSTK)
2. 设计—施工总承包(Design-Build,简称 D-B)

工程项目管理: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规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包括
1.项目管理承包(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简称 PMC)
2.项目管理服务(Project Management,简称 PM)

BOT 方式是 80 年代在国外兴起的一种将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靠私人资本的一种融资、建造的项目管理方式,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政府开放本国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授权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和组织建设,建成后负责运营及偿还贷款,协议期满后,再无偿移交给政府。BOT 方式在我国水电、供水项目上已开始应用,如:湖南宋家州电站(装机 5.2 万 kW)、广西来宾供水工程、深圳沙头角热电厂等均采用 BOT 方式进行合作建设。
BOT 方式优点:不增加东道主国家外债负担,又可解决基础设施不足和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BOT 方式缺点:项目发起人必须具备很强的经济实力(大财团),资格预审及招投标程序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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